口述歷史


066 超時工作的模範員工

  • 受訪者/綜合採訪

掬水軒,是大家熟悉的台灣食品老牌,工廠最早就在桃園這。村子裡的媽媽們多數都到附近鞋工廠或者成衣廠上班,少數的就到掬水軒工廠,住戶66號的李顏珠是其中之一,而且,她在掬水軒一做就是十九年,直到工廠搬遷後離村子太遠,她才退休。

李顏珠是民國六十八年去掬水軒上班,她的小孩都大了,經朋友介紹說掬水軒還不錯,就去了。「每天上班,都覺得很辛苦,都不想做,可是第二天眼睛一睜開,還是去,就這樣一直做下去。」李顏珠薪說。

當時的薪水是以月領薪,有時候還沒有正常領,會稍微拖延。李顏珠做到最後,一個月大概可以領到三萬多元,那是包括加班、三十天都沒休息,曾經還有一次,她一個月領了六萬!民國六、七十年,女工可以拿到六萬元,根本是現在的上班族也望塵莫及的事。這是怎麼超標的?

「白天上完班,晚上再加班,夜班繼續做,直到天亮,回家時走路好像酒醉,二十四小時沒睡覺,回家小睡一下,又繼續上班,現在想想,如果想死,那樣比較快。」李顏珠笑說,自己太愛錢,沒法,女工之間也會競爭,我這個月薪水多加兩元,你少一元,就會計較,所以就卯起來拼命賺。

公司看李顏珠很努力,不要命似地加班,這十九年女工生涯中,她還獲頒兩次模範員工,她要退休時,公司還打了戒指給送她,鼓勵她別退、繼續做。當年沒有什麼勞工福利概念、也沒有血汗工廠的標籤,大家就是卯起來賓命賺錢,能賺多少就賺多少。

當時李顏珠都搭公司交通車上班,早上八點上班、傍晚五點下班,如果加班,就是晚上九點下班,公司有開伙,可以去餐廳吃。李顏珠負責包裝,做過口糧、奇福餅乾、ㄋㄟㄋㄟ餅,「可以偷吃,不能拿出來。」不過,NG餅乾可以秤斤論兩賣,所以村民也常委託她代購餅乾,掬水軒,也是那年代馬祖新村居民們的記憶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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