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物件為公務人員儲備登記證書,係馬祖新村社區160號住戶馬小梅女士所提供。馬小梅女士為前婦工隊隊長,後任陸光五村管委會秘書。馬仁聚先生為馬小梅女士的父親。
此登記證書上詳細記錄了成為公務人員者的姓名、年齡、籍貫以及任職單位和相關資格等多條項目。透過此證書,足以證明此人確實受政府機關聘用。對早期的臺灣社會而言,家中若有人成為軍公教人員為社會服務,不但是一個家庭或村落的榮譽,亦代表該戶人家的經濟狀況得以受到保障。
此物件為公務人員儲備登記證書,係馬祖新村社區160號住戶馬小梅女士所提供。馬小梅女士為前婦工隊隊長,後任陸光五村管委會秘書。馬仁聚先生為馬小梅女士的父親。
此登記證書上詳細記錄了成為公務人員者的姓名、年齡、籍貫以及任職單位和相關資格等多條項目。透過此證書,足以證明此人確實受政府機關聘用。對早期的臺灣社會而言,家中若有人成為軍公教人員為社會服務,不但是一個家庭或村落的榮譽,亦代表該戶人家的經濟狀況得以受到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