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述歷史


026 通宵為孩子打毛衣

  • 受訪者/范江李妹

范江李妹,原住戶207號,苗栗人,民國29年生,丈夫范志林,遼寧人。

我跟我先生是民國48年結婚,49年3月生大女兒,年底就搬來馬祖新村住,當時知道配到房子好高興喔!雖然房子很小,但是終於有自己的一間房子了,感覺很不一樣。我們生了四個女兒,最小的是兒子。我的小孩都算乖,當然犯錯我也會打,但基本上我覺得他們都算乖,不會讓我太生氣。而且我不重男輕女,好不容易生了兒子,對兒子我反而嚴格,比方說,姊弟一吵架,我都會罵弟弟。

我丈夫在金門、馬祖輪調,三個月回來一次,回來待一個禮拜,就再回部隊。你問我想不想他?呵呵呵,當然會啦!我們以前結婚,不論好壞都要跟一輩子,不像現隨隨便便就說要離婚,那時候生活很辛苦,他一人在外面工作,我要自己照顧全家。

我們收入不多,養四、五個孩子很辛苦,不過當時每一個家庭都辛苦,不只有我。大約民國六十年左右,我有拿鞋子回來縫、毛線繡,等孩子睡了,我們半夜都還在繡,繡完的毛線剩下一截一截的,我就接起來纏成一捲一捲,到半夜孩子睡覺,我就打毛衣給孩子穿,所以每個孩子都有我自己打的毛線衣可以穿。

我三十八歲那年,孩子也大了,不用我時時刻刻照顧,我就去環中東路去工廠上班,沒辦法,要增加收入。如果問我再一次選擇,要不要嫁給軍人?我不曉得耶,緣份吧。

年夜菜,我們有多少收入,就算多少支出,總之要存一點錢。以前錢少,窮是窮,但是過得好快樂;村子裡的媽媽們,不分客家、閩南還是外省,感情都很好,互相照顧,哪家有困難,需要幫忙,我們都會去幫忙。整個村子你問起來,大家一定都認識,但在陸光,住了十多年也沒打過招呼,這反而是很平常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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